吉林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第二章 创造与运用第十一条有效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知识产权申请前对其技术价值、市场前景等进行评估,提升知识产权申请质量。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