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保护地表水的需要拟定水功能区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告。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