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第三章 河道保护第二十二条有效沿黄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黄河河道采砂活动的管理。在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应当依法取得采砂许可。禁止在禁采区和禁采期从事采砂活动。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30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