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第八条有效对在科协工作和科学技术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