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地方立法条例/第四章 立法程序/第二节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五十一条有效对多部法规中涉及同类事项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一并提出法规案的,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合并表决,也可以分别表决。地方法规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