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五台山文化景观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第十六条有效五台县人民政府、繁峙县人民政府、五台山管委会应当编制五台山文化景观保护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发生危及文化景观安全的突发事件,或者发现文化景观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忻州市人民政府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26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