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五台山文化景观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第十五条有效五台县人民政府、繁峙县人民政府、五台山管委会应当建立五台山文化景观保护监测信息系统,对文化景观进行日常监测。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26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