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有效违反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一)在老城区主要街道和重点区域上空新建架空管线设施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对暂不能入地的架空管线,未采取措施进行规范,凌乱悬挂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2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