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立法条例/第六章 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第五十七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将审查情况向提出审查建议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反馈,并向社会公开。地方法规 · 张掖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2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