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五当召保护管理条例第七条有效在五当召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依法设立的保护标志和界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和破坏。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6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