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八章 其他规定第六十四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加强立法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发布立法信息、介绍情况、回应关切。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1日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