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紫陶产业发展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有效博物馆、档案馆等专业机构对馆藏紫陶珍品、精品及资料未妥善保管造成损毁的,由相关主管部门责令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