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紫陶产业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在建水县行政区域内开展陶(瓷)土资源保护利用、紫陶产品生产经营、紫陶技艺传承创新、紫陶文化宣传推介、人才培养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