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紫陶产业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建水陶(瓷)土资源,传承和弘扬建水千年紫陶文化,促进建水紫陶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建水紫陶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