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紫陶产业发展条例/第三章 传承与扶持第十八条有效自治州人民政府和建水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水紫陶产业的扶持,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