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紫陶产业发展条例/第三章 传承与扶持第十九条有效自治州人民政府和建水县人民政府应当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经营建水紫陶产业。地方法规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