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条

有效

任何组织、个人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数据资源,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遵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承担社会责任,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