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当将重要的城市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山体、水系、视线廊道等的保护和控制要求作为强制性内容,确定坐标界线。

详细规划应当落实总体城市设计和详细城市设计的控制和引导要求。

地方法规 ·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