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第二章 景观风貌管理第八条有效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当将重要的城市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山体、水系、视线廊道等的保护和控制要求作为强制性内容,确定坐标界线。详细规划应当落实总体城市设计和详细城市设计的控制和引导要求。地方法规 ·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