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第二章 景观风貌管理第七条有效编制总体城市设计,应当结合自治县实际,明确整体景观风貌格局,确定公共开放空间体系,划定城市景观风貌管控区域,提出景观风貌要素的控制和引导要求。地方法规 ·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