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第二章 景观风貌管理第六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依法编制和实施城市设计,加强对城市景观风貌的规划设计和控制引导。总体城市设计和详细城市设计应当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融入畲族文化元素,体现地域特色和人文精神,促进畲乡风貌传承与延续。地方法规 ·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