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第四章 道路交通与泊车第二十一条有效公共机动车泊位实行有偿使用,但在法定节假日可以免费停放;城市道路两侧的公共机动车泊位实行夜间免费停放,保障附近居民停车需求。具体办法由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制定。地方法规 ·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