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学校,坚持家庭教育指导的课程化、体系化、系统化,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特点,定期组织家庭教育讲座、经验交流等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举办防溺水、防欺凌、防毒品以及预防吸食尚未列入国家规定管制、具有成瘾性物质等的教育和培训,并及时联系、督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加。

学校、幼儿园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需求,依托自身教师资源或者邀请有关专业人员传授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帮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树立正确的育儿观、成才观、成人观。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