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治理条例/第二章 治理保障第十三条有效遇有雨雪、风沙等特殊天气,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组织开展沙尘、积水、冰雪及其他淤积物的清理活动。地方法规 · 吴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7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