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户外广告设施和牌匾标识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和牌匾标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安全美观、环保节能的原则,与城市区域规划功能相适应,与城市区块人文特色相结合,与周边建筑物、构筑物风格和整体景观相协调。鼓励户外广告设施和牌匾标识采用低碳、环保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