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第四章 治理第三十一条有效生产建设项目停工、停产期间,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对已经形成的路堤、堑坡、施工场地、材料堆场、堆土弃渣、施工道路等采取防治水土流失的措施。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