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第三章 保护第二十八条有效自治区人民政府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探索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依法保护数据收集、存储、加工、使用等活动中形成的知识产权,促进数据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支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相关服务机构等建立健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量子科技等新领域、新业态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