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第三章 保护第二十九条有效鼓励市场主体、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根据行业和自身技术特点,按照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和服务规范,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对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处理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侵权人返还或者销毁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软件或者其他有关载体,不得继续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