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自治区人民政府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专利导航制度,支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和服务支撑机构建设,定期发布专利导航成果,为宏观决策、产业规划、技术研发、招商引资和人才引进等活动提供指引。

鼓励产业园区、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开展专利导航,在人才引进、产品研发、市场推广、学科建设中运用专利导航成果。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