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第二章 创造和运用第十一条有效支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培育关键技术、核心技术相关高价值专利和标准必要专利,构建产业专利池,推动专利与产业发展融合。发挥金融、产业等政策的支持引导作用,培育专利密集型企业,建设专利密集型园区,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形成专利集聚发展效应。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