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管理条例/第五章 其他城市管理事项第二十六条有效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县(市)人民政府允许燃放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保障公共安全、人身和财产安全,及时清理燃放废弃物。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