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城市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建设文明、和谐、生态、宜居城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