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下列机关或者人员有权向代表大会提出法规案:

(一)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州人民政府;

(三)州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

(四)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人以上联名。

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