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法规的决定,应当采取表决器或者其他方式表决。

自治条例须由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单行条例须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地方性法规须由代表大会全体代表或者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