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立法规定第三十二条有效列入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规草案经过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制委员会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审议意见。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经法制委员会会议讨论研究,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由主席团决定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对个别条款还需修改时,代表大会可授权常务委员会修改后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