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绿色建筑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管理中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及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应当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