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统筹做好水网建设项目涉及的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社区治理等工作。

水网建设项目涉及文物保护、消防安全、穿跨越基础设施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