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网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水网工程保护第二十九条有效在水网工程管理范围内不得擅自设置与水网工程供水安全和运行调度无关的各类设施。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