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网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水网建设规划第十四条有效水网建设规划应当坚持工程建设与数字化一体推进,推进水网数字化、调度智能化、监测预警自动化,加强实体水网与数字水网融合,提升水网工程科技和智能化水平。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