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三十条有效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时,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应当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