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市、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将技艺代表人作为认定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优先推荐人选。

有关部门(单位)和协会、学会应当组织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申报、参评专业技术职称以及工艺美术大师、陶瓷艺术大师、技能大师工作室、大国工匠或者中原大工匠等。

地方法规 ·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