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有效

住房租赁企业从业人员有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五项所列行为的,由区房屋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