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住房租赁企业应当自住房租赁合同订立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备案变更手续。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不得提交虚假材料。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