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住房租赁企业承租他人住房的,依法履行承租人义务、享有承租人权利;经出租人同意向第三人转租住房的,还依法对第三人履行出租人义务、享有出租人权利。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