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九条有效海绵城市规划和建设应当尊重自然地势地貌,维持原有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保护自然生态空间格局。地方法规 ·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