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在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地方法规 ·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