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宣传和相关知识普及,推广海绵城市建设创新举措和经验。地方法规 ·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