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开展海绵城市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科学技术水平。

鼓励利用矿山废石、尾矿等生产满足海绵城市建设需要的材料。

地方法规 ·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