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三章 运营和维护第二十八条有效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劝阻、制止危害或者损坏海绵城市设施的行为,并向有关部门举报。地方法规 ·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