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编制或者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道路、绿地、水系、排水防涝、绿色建筑等相关专项规划,应当与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相衔接。

地方法规 ·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