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第三十五条有效严格控制开发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绿地地下空间。因公共利益确需开发利用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设规范,地下设施上缘应当留有符合植物生长要求的覆土层,不得影响树木正常生长和绿地的使用功能。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应当与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统筹安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的原则,充分考虑防灾减灾、人民防空和通信等需要,并符合城市规划,履行规划审批手续。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6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